破坏耕地最近,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到三滩镇了解食品生产情况时发现了谢某违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线索,遂对该案件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谢某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占用村民的水田、坡地,用于建设厂房和硬化道路,非法占用农用地总面积达多平方米。于是,本院向土地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及时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对谢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土地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对谢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谢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其在非法占用的多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多元。谢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缴纳罚款。
罚款10万元博白一老板在耕地建设厂房被
发布时间:2024/10/13 12: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