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至年间,以被告人庞庆勇、周毅为纠集者,被告人周少杰、周权、周祥、周锋昌、庞金勇、周俊明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为团伙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大坝镇、龙潭镇等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质证,15名被告人的律师团依法为被告人辩护,确保被告人辩护权,各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该案庭审预计持续5天。声明:此文转自博白县法院,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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