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3日,博白县司法局江宁司法所接到江宁村支书反映,江宁村何某和朱某发生一起抗葬事件。事情起因为:朱某家里有一老人去世,在属何某所在集体的山岭上开挖穴位并定于次日下葬。何某以对方未告知、私自侵占山岭为由表示坚决阻止该行为。在江宁村支书的带领下,廖东松所长第一时间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并且召集双方队长和代表到场协商。
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双方宣传解释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议双方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经过两个小时的充分沟通协商,双方群众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握手言和,互相尊重彼此的风俗习惯。至此,该次抗葬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丨法治博白博白飞扬在线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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