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1日博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昌广为博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丁向锋为博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谢凤为博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韦素敏为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庭长;
黄丽红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庭长;
刘长春为博白县人民法院英桥人民法庭庭长;
何俊强为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庭长;
阮方东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庭长;
罗冰燕为博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宁丽丽为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俊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副庭长;
冯翔为博白县人民法院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振豪为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戈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海为博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冯良志为博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廖紫谕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吴华杰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柏兰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邹异花为博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昌广的博白县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丁向锋的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韦素敏的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丽红的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长春的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俊强的博白县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冰燕的博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廖紫谕的博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臻的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山的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彭业胜的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懋强的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邹宇的博白县人民法院英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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