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友爆料:昨天上午(10月26日),沙河镇山桥村有村民捕捉到一只大山猪,山猪重约斤。
据了解,村民十几天前在一个山岭脚下的田地里发现有山猪毁坏农作物,于是晚上在田地里安装老鼠夹。早上发现老鼠夹不见后,村民从山脚下的田地追到山高林密的山岭上,最终捕捉到这个山猪。
新闻加点料→山猪学名野猪,浑身长着麻栗色的棕毛,头短嘴尖肚细尾长,状如家猪。由于人类猎杀与生存环境空间急剧减缩等因素,山猪的数量已急剧减少,国家林业局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山猪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于村民捉到的这只大山猪,
小编也不知道它的命运如何了,
既然山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那么如果杀了吃会不会犯法呢?
小编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
并没有看到因宰杀山猪而触犯刑法的案例。
那么如果是各位捉到了山猪,
你们会如何处置它呢?
来源:博白沙河网、博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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