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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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一男子朱大鹏(侠名),自幼无心向学,蛮力出众,常以欺压同龄人为乐事……”2月27日,博白县一检察官写的《博白未检少侠的“刀”》在朋友圈悄然走红,全文以武侠小说的风格,用文言文戏说未成年人持刀故意伤人一案,其文采飞扬,网友大赞这检察官太有才了!
武侠体戏说少年伤人案灌输法律知识2月27日,广西检察院 文中分别设置了四个江湖场景:“余光若仇怨”、“仗义刀无情”、“两姓刀光劫”、“大鹏的末路”,环环相扣,戏说未成年人朱大鹏冲动莽撞,法律意识淡薄,如何一步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李浩在《博白未检少侠的“刀”》一文中认为,社会法治文明的进步,赋予了“江湖”上锋利的“刀”新的含义,杀人不眨眼的“刀”也可看作是“法律之刀”。
《博白未检少侠的“刀”》不仅写作风格新颖独特,更值得推崇的是,文中处处灌输法律知识,教人懂法守法,并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作为博白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查科的一员,李浩在文中表明了他的态度,将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群众“一改暴力陋俗,遇事,人皆持“法律之刀”化之。”
不小心走红同事朋友刮目相看《博白未检少侠的“刀”》行文流畅,文采飞扬,一经推出,马上赢得一片掌声。玉林检察院 《博白未检少侠的“刀”》在网上走红后,单位领导和同事都对李浩刮目相看,领导当面夸奖了他,并就此表示,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团队,鼓励培养更多有想法、有创作欲望的年轻人。
“没想到第一次用这种方式写作,就被这么多人点赞!”作者李浩压抑不住心中的兴奋,在电话中向小微倾诉了他此时的心情。李浩是博白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的一名检察官。陈述案情是他的日常工作之一。这是他第一次尝试用武侠小说体来讲述案情。
“法律案情写作向来循规蹈矩,千篇一律,我一直想要改变一下写作风格。”李浩说,他平时酷爱读小说,更是对武侠小说充满兴趣。法律案情写作是个枯燥无味的东西,他总希望寻求一个平衡点,能将工作和兴趣结合起来,用自己感兴趣的方式来戏说案情。可是一直未能如愿。
李浩回想起几天前写这篇文章时的情景,说道:“写这篇之前,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啊,都在挣扎着要不要试一试。这次灵感一来,就一气呵成了。”
网友评论豆豆:“这位检察官太有才了,我以为检察官都是严肃刻板的,没想到他这么有趣。”把八两金:你赢了!请收下我的膝盖!咚咚锵:用武侠小说的方式讲故事,普法律,容易接受,值得点zan!海心:小微,求爆检察官照!小李子:美中不足的是篇幅过长,有些古文词义比较难懂。说到这,你是不是也拜倒在这位检察官的“石榴裙下”了?别急,先点个zan!小编马上送上《博白未检少侠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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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冯 榆丨责编:晏海珊丨主编:宋建州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