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6月25日,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广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何柏君检察长代表本院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博白县人民法院王明林院长担任审判长。
年5月24日,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本院同时认为,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陈某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层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某限期拆除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职能,检察机关有义务保护好辖区内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本院对陈某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案是广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让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司法保护,而且警示包括被告在内的相关人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有法制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注重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守护好美丽家园!
来源:博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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